共益债务的优先受偿权是如何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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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的优先受偿权是如何体现的
破产财产要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第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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