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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发行前老股违规减持

小股东发行前老股违规减持

小股东发行前老股违规减持
小股东发行前老股违规减持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着股票分成的名义,吸引他人投资的,会被工商局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诈骗罪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股票投资的不可预见性,公司或个人以股票分成的名义吸引他人投资的,将可能涉嫌诈骗罪。

依照我国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公司或个人以股票分成的名义,作出虚假陈述,吸引投资者投资的行为,实质上可能会涉嫌诈骗,因此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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