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辀迁房是否适用物权法

辀迁房是否适用物权法

辀迁房是否适用物权法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担保法》与《物权法》相冲突适用物权法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物权法的颁布晚于担保法,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其次从法理上讲,依据《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按照这一规定,超额抵押在我国是被禁止的。但是,要做到抵押财产的价值始终大于被担保的债权,就必须要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可抵押财产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这样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设定抵押权本来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故《物权法》取消了《担保法》中关于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进行抵押的不合理规定,《物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对于超额抵押担保的法律规定,尤其应当注意,对于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担保已经被法律认可,作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在抵押担保合同中。但是同一物上的抵押担保在实现债权时是有先后顺序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贵州律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gox1y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