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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重新认定交通责任分担

法院重新认定交通责任分担

法院重新认定交通责任分担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关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责任应怎样分担呢?为了解答您心中的疑惑,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为您分析,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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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责任认定注意什么

发生交通时候之后,交警会对其进行责任认定,并且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有异议。
重新申请责任认定注意什么:
(一)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15日。
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
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二)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是事故各方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所谓法定代理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般包括:
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三)受理时限接到重新认定书,在对原责任认定全面审理以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30天内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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