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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父母反对

婚姻法父母反对

婚姻法父母反对
婚姻法父母赠与房子
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一方。若已登记在两人名下视为赠与双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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