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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救济

商标侵权救济

商标侵权救济
我国,什么是商标侵权?使用商标侵权救济有哪些途径??
什么才是商标侵权?   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的商标的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我们要知道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   (二)该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性;   (三)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   (四)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   最后,已经确定商标被侵权了,那么,你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商标侵权救济。   第一,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救济一般来说,可以举报到工商局或者自己找侵权人协商,主要是保留固定侵权证据,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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