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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管辖法院管辖

关于离婚的管辖法院管辖

关于离婚的管辖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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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管辖异议的问题

法院对于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须在开庭前 决定驳回或批准。
  
如果批准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也就是说该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该诉讼会被 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移送很慢, 往往要求当事人撤诉,从新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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