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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遗嘱造假咋办

怀疑遗嘱造假咋办

怀疑遗嘱造假咋办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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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遗嘱造假一家人闹上法庭

  母亲生前曾立下遗嘱:“位于沈阳于洪区的房子归大女儿。”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其他三位子女对老大所持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母亲曾说事后已把这份遗嘱撕毁了。怎么又出来一份?这遗嘱是真的吗?”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为母亲留下的这一处60平方米的房子产生分歧,闹上法庭。  2013年4月,王倩的母亲不幸去世,母亲留下的遗嘱上写着将其一套位于于洪区的房子归王倩所有。面对这样的遗产分配方式,老人的其他三位子女表示不服:“这遗嘱应该不是真的,老人说她撕了,怎么又拿出一份?为啥遗产给她一人?”  原来这份遗嘱是老人在2012年8月留下的,由人代书,老人在上面签字,也有证人和照片。  其他子女提出异议,其中二女儿王乔的女儿李想说:“大姨提供的签遗嘱的照片与她提供的书面证据遗嘱比对,应该不是同一份。由此可以看出这一书面遗嘱是假的。2012年立遗嘱时,没有立遗嘱人与见证人之间的询问笔录,没办法确定立遗嘱人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老人的儿子王安说:“我记得母亲曾告诉我,她立遗嘱后跟姐姐吵架了,一气之下撕毁了这份遗嘱。现在她手中的遗嘱,我不知道来源。我母亲原来还有一份遗嘱是大家都认可的,遗嘱内容是让姐姐居住,房子所有权归我继承所有。”  几位亲人为这一套房产争执不下,王倩之后将姐弟几人告上法庭,希望能够得到这套房产。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认为被继承人生前所留代书遗嘱,由代书人书写,照片显示被继承人签字,见证人、代书人均在代书遗嘱上签了字。该代书遗嘱有效。  被告提出代书遗嘱已经被被继承人撕毁了,该份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因其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主张,故本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被告王安提出的另有一份遗嘱问题,该份遗嘱没有见证人且被继承人并未在该份遗嘱上签字,不符合法律规定代书遗嘱条件,故本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法院作出判决:遗嘱有效,房子归王倩所有。王乔系精神二级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且离异,虽然有一定收入,但其监护人李想是在校就读学生,王乔依法应分得一部分遗产。故本院酌定王倩给付王乔继承房屋补偿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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