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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案件追诉时效

土地违法案件追诉时效

土地违法案件追诉时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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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时效

你好!据你的描述,犯罪嫌疑人于97年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人重伤,根据其犯罪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及被害人的伤残程度,追诉时效应当是15年或20年。如果是追诉时效是15年,则截止于2012年5月,如果是20年追诉时效,则还在追诉期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97年案发后是否向公安机关进行过控告或举报,公安机关是否受理并立案侦查。如果在追诉时效内没有控告或举报,也无人报案的,时效经过后则不得再追究其刑责;如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即使过追诉时效,仍应当追究其刑责;最常见的情况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这种情况下也是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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