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究竟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究竟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究竟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究竟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1、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
2、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3、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情形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
以上解除的成就条件也是不同的。
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
5、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计算;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9w0w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