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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鉴定的事项

医疗纠纷鉴定的事项

医疗纠纷鉴定的事项
医疗纠纷和解的注意事项
医疗纠纷和解的注意事项包括: 1、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2、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 3、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4、发生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有关物证和原始材料。 5、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对死亡原因不明确的,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6、病人方面可以与医院方面协商经济赔偿费数额。 7、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内。 8、病人可以不与医院方面协商,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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