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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院庭审进校园

长春中院庭审进校园

长春中院庭审进校园
分工负责,共同促进校园贷健康发展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要制定正负面清单,明确校园贷市场参与机构。要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和宣传工作。要加强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以案说法,务求整治实效。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筑好防范违规放贷机构进入校园的“防火墙”,加强风险警示、教育引导和校园管理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涉及校园网贷整治相关事项,有关部门应按照银监发47号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辖内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我国法律规定中只要是利息不高于年利率36%的贷款产品,都是合法的贷款产品。但大学生作为一类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的人群,对其进行放款本身就是一类较为不妥的行为,还望我国的相关部门能够积极的监督这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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