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变更 法律 关注:4.07K次 请问有关行政复议决定变更是怎样的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标签: 办案流程 诉讼仲裁 行政复议 变更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8y4zp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