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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机动车强制险与道交法接轨

第三者机动车强制险与道交法接轨

第三者机动车强制险与道交法接轨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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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什么与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
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新购机动车需要到异地办理注册登记的;
(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四)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恶意串通的;
(三)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故意的。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因过错所应承担的责任,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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