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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本

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本

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本

原告在起诉的时候有进行陈述,被告听了原告的陈述后,觉得陈述的内容跟事实严重不符,事实根本就不如被告所说的那样,也想要在自己陈述的时候直接反驳原告,避免法官采信了这个事实。下面本站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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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述词抚养费案件要怎么讲?

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本 第2张


  


    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会有父母在离婚之后便开始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那原告陈述词抚养费案件要怎么讲?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原告陈述词抚养费案件要怎么讲?


    以下是这是法院判决抚养费的原则性规定,当事人可以围绕这些内容进行陈述。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陈述词中,原告只要将事实进行说明,并提出自己的诉讼要求,陈述词中还应包括各种法律的规定。有理有据的陈述词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胜算。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夫妻离婚并不影响该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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