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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险补缴

天津市医疗保险补缴

天津市医疗保险补缴
天津市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天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天津学生、儿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天津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天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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