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干部护理费新标准 法律 关注:7.18K次 军休干部护理费新标准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标签: 损害赔偿 干部 护理费 军休 其他侵权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7r4g5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