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法律 关注:7.04K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标签: 商品房 房产纠纷 买卖合同 备案 盐城 房屋买卖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7en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