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撤诉条文 法律 关注:1.59W次 行政诉讼法您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标签: 条文 撤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法规 行政诉讼法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7ek7r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