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最高院过失爆炸罪的司法解释该如何规定

最高院过失爆炸罪的司法解释该如何规定

最高院过失爆炸罪的司法解释该如何规定
最高院过失爆炸罪的司法解释该如何规定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过失犯罪的概念《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对失犯罪进行了定义,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特征1.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相分离。

2.应为行为和实际所为不一致。

3.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相矛盾。

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

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由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性质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

以上就是对过失爆炸罪最高处罚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xnwn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