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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谁决定的

行政拘留是谁决定的

行政拘留是谁决定的
行政拘留由谁决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影视剧桥段中大家见到的这些被拘留的人也都是集体关押在拘留所当中的,被行政拘留的这些人对拘留所的住宿环境,饮食问题等这些是没有发言权的。对于刑事拘留法律上没有限定必须要单独或集体关押,采用哪一种关押方式是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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