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怎样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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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怎样的
1、从债权角度观察担保物担保债权的全部。
债权部分消灭的,剩余债权仍对担保物享有担保物权。
债权部分转让的,保留部分和转让部分债权均对担保物享有担保物权。
2、从担保物的角度观察
担保物的全部担保债权。
担保期间,担保物的价值增加的,担保物的全部担保债权。
担保期间,担保物的价值减少的,担保物的全部担保债权。
担保期间,担保物被分割的,分割后的各部分担保物均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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