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法律 关注:1.35W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工程施工 案例 合同纠纷案例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1d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