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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涉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涉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涉税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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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涉税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1,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4,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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