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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

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

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

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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