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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

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

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同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男女同居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的,是会构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一方已经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那么一定要以夫妻名义生活才是重婚罪吗?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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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夫妻名义生活

法院在认定事实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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