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银行为居民个人办理售汇时,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办理:
(一)银行审核核销情况时,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于没有未核销记录的,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售汇手续。
2、对于有未核销记录,但能够提供核销凭证的,先为其办理核销手续,再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售汇手续。
3、对于有未核销记录,但不能提供核销凭证的,要求其将上次所购外汇结汇,凭结汇水单和规定的证明材料重新办理购汇手续。在居民个人提供核销凭证办理完购汇核销手续前,或者将上次所购外汇结汇前,不得为其办理售汇手续。
(二)银行审核外汇局核准情况时,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于在规定限额之内的,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售汇手续。
2、对于在规定限额以上,且居民个人提供了外汇局的核准件,在系统中业已查询到了外汇局核准件电子数据的,审核外汇局的核准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售汇手续。
3、对于在规定限额以上,且提供了外汇局的核准件,但在系统中未查到相关外汇局核准件电子数据的,应当告之其到核发核准件的外汇局补录电子数据,不得为其直接办理售汇手续。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4zp0y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