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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为了防止冲动式离婚,为了保护大众的婚姻,国家设立了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但是离婚冷静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多久呢?接下来由本站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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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冷静期为多久

离婚冷静期为30天。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

《民法典》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中的30天时限,即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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