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宁波市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保障

宁波市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保障

宁波市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保障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七十四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屋、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财产应当平等分配,但从司法实践上看,难免会出现分配不均的情况。在法律上父母拥有财产的分配权,如果父母坚持这样分配,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般会采取协商沟通的原则,促使父母与子女的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396y9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