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58条是什么 法律 关注:1.74W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58条是什么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违法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向港口经营人摊派财物或者违法收取费用的,责令退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条是 征地拆迁 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310r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