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撤诉需要做裁定书吗

撤诉需要做裁定书吗

撤诉需要做裁定书吗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撤诉需要裁定书吗

撤诉需要裁定书吗:实践中法院未给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原告撤诉的,可以不给你方发裁定书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我国法律对与申请撤诉的法院审查期限没有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和起诉审查的期限一致,即在七日内做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1p54x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