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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达的签收人

直接送达的签收人

直接送达的签收人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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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直接送达的签收人是什么意思呢

1、直接送达应由法院指派该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送达。
2、直接送达时应以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本人为原则
3、在某些家庭纠纷案件中,如离婚案件种,受送达人不在时,不宜由对方当事人或在该纠纷中与受送达人处于对立关系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4、送达调解书时,如果当事人拒收的,视为调解协议不成立,因此调解书不宜由别人签收,而应送交当事人本人,以便准确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但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以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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