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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多份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多份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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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1、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2、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3、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第20条第2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定处理。

(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综上所述,对于遗嘱生效的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立即生效的,但并不表明继承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都行使对应的继承权利,而遗嘱的执行需要在法律范围内生效的情况,继承人在到期没有表示是否接受遗产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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