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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换厂名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换厂名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虽然我们读者都能够听说过国家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办法及规定,那么有些人并不能够听说过劳动合同换唱名法的相关内容,所以我们一起了解劳动合同换厂名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换厂名法的话,需要变更一定的法人,具体看下文。

劳动合同换厂名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换厂名法的介绍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劳动者因上述事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投资人)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二、劳动合同换厂名法实施方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合资、参股劳动关系认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与合资、参股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有明确约定,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的,按该约定处理;无约定或无明确约定的,劳动者的相关待遇可由原用人单位和合资、参股单位共同负担。

三、劳动合同换厂名法有关规定

企业集团将其员工派往下级法人单位或将员工在下级法人单位之间调动,按员工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工资关系确定劳动关系。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并且我们也能够了解了,如果是要进行换厂明白的话,不仅要遵循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如果是工厂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都需要进行一定的变更,那个具体的也就是上述文章中详细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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