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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一、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主要有四步:

(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应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处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2)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附后)。公证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关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根据公证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3)转让方和承让方的代表应在公证员面前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以确认签字的真实性(4)出证公证处在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二、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1)合资(作)公司应提供的材料

①公司合同、章程;②成立公司时的政府批文;③经在深圳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④他方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资料;⑤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⑥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2)转让方、承让方需提供的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③签字人的身份证;④股权转让协议书若干份。注: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由当事人持原件,有的经公证处该实后,可以留复印件。

(3)其他

①如果转让方、承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承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果转让方、承让方是个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资信证明。②承让方需提供资信证明。③如转让方或承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资信证明)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或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或律师的证明

三、 什么情况需要股权转让公证

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公证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

四、 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

1、《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有一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需要资方和转让方依据法律提供材料。而申请公证主要需要四个步骤,第一个是申请,第二个是审查,第三个则是转让方和承让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第四个则是出证。公证是为了规避股权转让的一些风险比如双方对某些事项存在疑惑,委托他人代办等。股权转让是有法律限制的,具体是依照《公司法》来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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