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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体系中,基本有股东、董事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构成,同时在进行公积金转换时也具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具体分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两种情形,详细内容请看下面。

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有以下2种情况:

1、企业所留存在公积金高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可转增为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而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由上可知,《公司法》作为上位法仅规定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应留存25%,对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没有作出比例性限制规定,但这并不表示该法就禁止下位法根据行政管理及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所以,国家工商总局在下位法制定时对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作出的比例限制规定企业也应严格遵守。换言之,无论是法定盈余公积金还是资本公积金,企业在转增前所留存的公积金均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除上述限制性规定外,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还因资金来源的不同有着其他限制性规定。

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金等。这一类资本公积金属于企业现金的流入,依法可以转增注册资本。

另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和关联交易差价等。此类资本公积金在相关资产处置之前,只能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即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待非现金资产具备条件被出售或清算、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处置后才可转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同时应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在转增前按规定需要先经验资评估程序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验资),否则会造成一些企业为达到虚增注册资本而虚增资本公积,进而造成企业资本扩张能力的虚增。

二、什么叫资本公积转增

也称为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的主要内容上文已经详细为您回复,其中就资本公积金的转增来讲,此种方式是可以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的。同时公司在进行相关事务时也应当依照公司法的管理规定进行有效快速管理。更多相关法律法规请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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