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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四)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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