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公司经营 >股权 >

未支付对价的股权可否转让

未支付对价的股权可否转让

未支付对价的股权可以再次转让,相当于原来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但是可以继续转让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未支付对价的股权可否转让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si/guquan/g6py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