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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权转让无效是怎样设定的

公司法股权转让无效是怎样设定的

众所周知,掌握一个公司的股权就相当于拥有了这家公司,所以股权对公司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当今社会,许多人曾为了获取公司的股权,不择手段,被金钱蒙蔽了双眼,不遵循国家所规定的法律,用不正当的违法手段去获取公司股权,最终成为阶下囚。我国对股权转让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法股权转让无效是怎么设定的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股权转让无效是怎样设定的

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则这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属于无效。或是公司章程当中规定了“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的股东,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若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的时候,其协议也有可能会被认为无效。

这里我们要注意: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的条款不可以跟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若是有这种相关规定那就违反了股东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股东股权的基本权利,应当属于无效。

二、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若是股东违反该规定进行的股权转让,应被认定为无效;

股东内部转让一般没有什么争议;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争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先购买权;若两个以上的股东均都主张优先权时,各方可以进行协商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来购买;

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若是违反上了述程序跟规定,就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综上所述,公司法股权转让无效也是按照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有些人千万别被金钱蒙蔽双眼,很多时候当利益的诱惑摆在面前的时候,也应该冷静地去处理它,做事多想一下所带来的后果,别图一时便宜,去违犯国家所制定的法律,要记住一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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