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父母看病新政策
- 社保纠纷
- 关注:1.7W次
军人家属看病优惠政策如下:
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shang/shebaojiufen/rele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