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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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如下:
其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55%;
其二、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65%;
其三、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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