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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破产工人有什么待遇

工厂破产工人有什么待遇

企业破产对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公司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厂破产工人有什么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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