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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最重要的法宝,有了劳动合同,不仅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契约关系确定存在,还能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规定,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的双方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而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法律上,这种行为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那么,我们就一起看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作以下归纳总结依法(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试用期内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因违纪违章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因刑事犯罪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四、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我们可以从劳动法中看出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因为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才能够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达到某种合作关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如果解除者是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炒鱿鱼,企业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赔偿,而解除者如果是劳动者,这就是跳槽或者是辞职,根据劳动法,这也是要赔偿,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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