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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1工伤认定有哪些项目?

海南省2021工伤认定有哪些项目?

海南省2021工伤认定有哪些项目?

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6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从工伤鉴定赔偿项目来看,其种类与其他省市大同小异。赔偿标准应该是高于部分落后地区。小编认为,海南省政府在工伤赔偿方面实际符合海南的劳动者从事工作的情况,贴近百姓生活,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其他地区值得借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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