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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个人申报工伤材料

深圳市个人申报工伤材料

深圳市个人申报工伤材料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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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受伤害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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