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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追责办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追责办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凡事必须要责任到人才能够确保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是符合要求的,这个道理应用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是通用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或是投资人在前期做了很多的努力,所以在修建之前就应该对工程质量的追责办法制定详细的方案。因此相关人等可以参考由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追责办法的相关依据。

工程质量追责办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追责办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一、管理人员职责追究

第一条:根据承包合同中的质量要求、施工中各班组必须遵照的《施工规范》及工程成品及半成品验收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造成我项目部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班组、协作队1000~50000元处罚,责任人100~1000元的处罚。

第二条: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明确责任,并报公司安质部,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处以责任人200~4000元处罚,责任单位500~20000元的处罚。

第三条:造成质量隐患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并处以责任人100~1000元的处罚,责任单位500~5000元的处罚。

第四条:一般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得到发现及处理,但未留后患的,收到监理工作指令、受上级单位检查批评的,无特殊原因的,对责任人直接处以罚款100元、责任单位1000元。

第五条:对于项目部的现场管理人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中存在过错、责任的;情况特别严重的报公司处理,情况严重的根据“调查”的依据报项目经理处理,一般情况的按作业班组罚金的1%~12%直接进行处罚。

第六条、孔桩施工质量责任追究:有下列情节的,影响到工程质量(包括下道工序的质量),先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改正,越期不改的,对责任人处以罚款500~5000元,并勒令其改正。

1、对测量组已交接好的,孔桩孔位,应认真保护,并作好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人为造成孔位偏差的。

2、对进尺过程,班组应认真控制,并及时准确填写记录表格,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值班人员,未及时通知,造成孔位偏、斜,孔内扩孔严重、坍孔、缩孔等影响成桩质量的情形。

3、对孔内出碴,清孔,项目部技术人员可以作建议指导意见,但相关指标达不到《作业指导书》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且影响水下砼灌注。

4、作业班组应作好孔内护壁工作,以及灌注砼前的准备工作,规范操作.

5、孔桩开挖严格按照交底图纸要求进行,满足孔结构尺寸,桩径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造成损失的(工期、经济方面)。

6、砼护壁标号、厚度达不到要求,造成桩基存在质量隐患的,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

7、桩基出现一根II类桩,罚相关责任人50~500元。责任单位50~5000元。

第七条、承台、系梁、墩柱及盖梁、T梁施工:属外露结构物,外观质量要求高,有下列情节的,影响到工程质量(包括下道工序的质量),先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改正,越期不改的,对责任人处以罚款200~2000元,并勒令其改正。

1、模型不打磨干净(特别是新钢模)或使用已变形的模型,造成外露结构物外观线形不顺,平整度差,或圆顺度不够,相信板面错台,上下接缝错台,或形成带状缝,砼表面成色不一致。

2、砼振捣应按试验墩或《作业指导书》的操作要求认真施作,对出现过振、漏振、蜂窝、麻面。

3、外露砼结构物的钢筋骨架的加工与安装,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工程部门的技术交底施作,对砼的净保护层作好有效控制,对拆模后出现砼因保护层导致的水印、露筋或预埋筋错位等现象。

4、模型的拆出除应严格遵守安全要求外,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仔细施作,对因拆模不慎造成砼外轮廓缺角掉块,外观划痕严重或预埋件松动偏位。

5、砼中的预埋件或预留按具体规定,要求准确无误,应根据不同种类有相应的固定或保护措施,因人为造成预埋件或预留出现偏差,影响下道工序的安装质量。

6、砼结构物的养护(养生)工作非常关键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砼养生标准》进行,对养护不及时造成的质量问题。

7、对于其他《作业指导书》要求应做到的施工操作,造成质量问题或隐患的。

第八条、材料的质量责任追究:材料、机械、试验及质检部门按职能分配要求,严格把住进场关。对有以下情节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每一次100~500元罚款。

1、主要材料属业主供应的部分,在执行检查验收时,应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总监办、业主及厂家,属人为疏漏造成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的。

2、属自购的地材,如砂、石料等,应由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属人为疏漏造成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的。

3、特殊材料,如外加剂、玻纹管、过桥管箱托架等属业主供应的部分,在执行检查验收时,应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总监办、业主及厂家,属自购的应严格把住质量进场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属人为疏漏造成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的。

2、属自购的地材,如砂、石料等,应由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属人为疏漏造成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的。

3、特殊材料,如外加剂、玻纹管、过桥管箱托架等属业主供应的部分,在执行检查验收时,应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总监办、业主及厂家,属自购的应严格把住质量进场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属人为疏漏造成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的。

4、砼拌合站生产的砼应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并根据天气外在条件的变化,在试验部门的指导下拌制质量合格砼,因人为因素造成砼质量问题。

第九条、测量错误导致工程返工等损失,追究测设责任人及复核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要根据责任程度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3%或处50~1000元。

第十条、现场试验及计量质量控制责任追究:

1、砼试件不合格责任追究:出现一组试件不合格罚责任人(或班组)50~1000元。

2、砂浆拌合要求采用砂浆拌和机,现场必须配臵称量设备保证砂浆配合比的准确,拌和均匀的砂浆应及时使用。若作业单位不用秤计量,不用砂浆拌和机搅拌或因施工组织不当,使用已过初凝时间的砂浆,将追究责任单位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工程内业资料责任追究;要求书写规范,内容准确,数据真识可信。凡出现下情况的一律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分项工程、单项工程关键工序缺一份技术交底。

2、缺少一份施工记录、工序交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3、缺少一份施工日记。单位若将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石料用于砌体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处以100元/次〃处的罚款。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除要求停工整改外将处以责任单位3000元/处的罚款。

4、砼拌合站生产的砼应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并根据天气外在条件的变化,在试验部门的指导下拌制质量合格砼,因人为因素造成砼质量问题。

二、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砌体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1、圬工砌体要求采用挤浆、座浆法施工,砌体材料应丁挂、错缝、咬合搭接以保证结构的整体性。砂浆应饱满,无空洞现象,砂浆配合比应满足规定要求,浆砌砂浆不饱满或砂浆拌合不均匀,有空洞,要求返工,并追究责任单位2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要求安装砂浆搅拌机、计量器具,设臵拌合及堆料场地;追究责任单位200~500元。(特殊情况的,必须报安质部批准,有特殊保证计量的措施的)

3、砌石含风化石、含泥块、泥浆未作处理,砌筑的,返工并追究责任单位4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4、砌筑工艺(毛片石镶面)非常差,返工并追究责任单位2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5、以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被业主、监理爆光的,一次追究施工队1000~5000元经济处罚,现场技术员、领工员各100~500元。

6、石料的质量及加工必须符合规格要求,用于砌体的镶面应按照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本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总监办的相关工作指令执行。作业

7、砌体的几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应采用坡度架前后挂线施工。砌体的平整度缝宽及错缝应满足规范要求,勾缝自然美观且要求勾凹缝;干砌时应无松动、叠砌及浮塞现象。砌体沉降缝要求铅垂贯通,缝宽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挤紧的现象。应边施工边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缝的填塞。不按要求作的进行责任追究,一次处以任单位2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8、泄水孔应按设计施工,泄水孔外露部分必须统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必须是向外斜坡,不能有阻塞现象。违反此条者,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返工。

9、砌筑物的基底未清理干净或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时,不得在其上进行圬工砌筑。违反者,除要求返工外,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返工。不准在砌好的砌体上加工石料或过多堆放石料,违反者,每发现一处,处以责任单位100元/处,

10、排水工程砌筑必须按先沟底后沟邦的顺序进行,并保证尺寸,违反者处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要求返工。

第十三条:混凝土构件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1、严重跑模、漏浆、缺角掉块,捣固不密实等通病,一次追究施工队200~2000元经济处罚。

2、按要求应设预埋件,未设者,追究责任单位4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3、预制件未进行质量验收,就擅自使用者,造成损失的,无特殊原因的,单位若将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石料用于砌体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处以1000元/次〃处的罚款。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除要求停工整改外,将处以责任单位3000元/处的罚款。

7、砌体的几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应采用坡度架前后挂线施工。砌体的平整度缝宽及错缝应满足规范要求,勾缝自然美观且要求勾凹缝;干砌时应无松动、叠砌及浮塞现象。砌体沉降缝要求铅垂贯通,缝宽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挤紧的现象。应边施工边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缝的填塞。不按要求作的进行责任追究,一次处以任单位2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8、泄水孔应按设计施工,泄水孔外露部分必须统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必须是向外斜坡,不能有阻塞现象。违反此条者,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返工。

9、砌筑物的基底未清理干净或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时,不得在其上进行圬工砌筑。违反者,除要求返工外,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返工。不准在砌好的砌体上加工石料或过多堆放石料,违反者,每发现一处,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

10、排水工程砌筑必须按先沟底后沟邦的顺序进行,并保证尺寸,违反者处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要求返工。

第十三条:混凝土构件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1、严重跑模、漏浆、缺角掉块,捣固不密实等通病,一次追究施工队200~2000元经济处罚。

2、按要求应设预埋件,未设者,追究责任单位4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3、预制件未进行质量验收,就擅自使用者,造成损失的,无特殊原因的,返工并追究责任单位4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4、梁板预应力筋的张拉及孔道的压浆施工必须有现场旁站,作业单位在无旁站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者,将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5、混凝土必须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和,所有小型预制构件均集中进行预制,所有预制、混凝土拌和站及堆料场地,以及场内道路均进行合理的平整,并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相应的硬化处理。全线所有安装有拌和机械的施工现场,集中预制混凝土拌合场等,都必须使用电子计量粗细集料控制系统,以确保砼施工配合比在配料过中的准确性、均匀性、可靠性。施工前要测定混凝土用砂及碎石的天然含水量,严格控制水灰比。运输、振捣等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对未按规定方法计量或计量不准的,无特殊原因的,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处罚款;若不听劝阻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者处2000~4000元/处处罚,同时要求停工整改。

6、上部结构T梁、连续钢构墩柱及箱梁必须采用大型定型钢模板进行施工,每块模板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确保混凝土构件表面光滑,不变形。其它混凝土结构模板要求:圆柱模高度应不小于2米,平面模板不小于4平方米。安装好的模板与砼接触面不得带有锈痕、锈迹。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脱模剂,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替代品,以保证砼外观色泽一致。违反者,将进行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1000元。

7、T梁翼板砼浇筑时必须采用梳形模板,严禁采用编织带、水泥纸等堵塞,违反者,将进行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1000元。并限期改正。

8、预应力钢筋及钢铰线必须采用物理性切割,严禁采用氧割及电焊切割,违反者,将进行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100~500元。

9、作业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混凝土结构进行保护,直到交工完成,避免污染、损坏,否则,将进行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1000元。

第十四条钢筋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1、钢筋焊接:焊缝不饱满,长度不够,未按轴线对位搭接焊的,使用对应焊条不符,焊接质量低劣等焊接通病的,返工并一次追究施工队200~1000元经济处罚。

2、钢筋焊渣不敲者,返工,返工并一次追究施工队一处100元经济处罚。

3、钢筋加工及安装变形严重的,无特殊原因的,返工并一次追究施工队施工队200~2000元经济处罚。

4、钢筋安装要求牢固,尺寸符合设计标准,经多次检查不符合要求者,返工,一次罚施工队200~500元。

5、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和焊接、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筋表面应无铁锈及焊渣;多层钢筋网要求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违反者,除要求进行返工外追究作业单位经济处罚100~1000元。

6、钢筋安装时,其数量及间距、位臵、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经多次检查不符合要求者,返工,一次罚作业单位200~500元。

第十五条路基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1、未按要求作临时排水、路埂等临时防护,造成损失及影响的,一次追究施工队200~1000元经济处罚。

2、填筑厚度严重超标、压实度达不到标准,根据情况进行整改、返工及一次追究施工队400~2000元经济处罚。

3、路堤、路堑边坡坡度应符合要求,严重不符者,造成外观难看,影响工程质量(如:侵线、坍塌等),除损失由施工队负责外,根据损失的大小及影响处以500~2000元一处的经济处罚。

4、路基的填筑及开挖应根据其不同的规定平整度的标准,达不到相应标准的,除按要求施工队进行整改及返工外,一次追究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5、线条严重不符要求,造成损失大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分摊返工费用、责任单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100~3000元。

6、填挖交界处及半填半挖地段未按要求挖台阶的,发现除要求整改、返工外,一次追究施工队200~2000元经济处罚。

7、路堑挖方严禁采取挖空底脚(俗称“神仙土”)的作业方法取土,应按台阶取土;未按要求做的,一经发现将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8、路基的填料及其它指标应符合要求,如发现系人为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9、 93区、95区的填筑应高标准要求,其施工指标达不到对应的规范要求,可以根据情况对施工队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0、“三背”的回填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去作,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整改、返工;情节严重的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3000元。

11、桥涵台背及构造物回填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批复的回填材料、压实机械组合及遍数、松铺厚度、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全面施工。施工中必须划线分层压实,分层照像,路堑墙的墙背必须回填至挡墙顶高度且须夯实,情节严重的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3000元。

12、桥涵及其它构造物的回填料,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填料粒径不得大于松铺厚度的2/3,分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规范要求,情节严重的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3000元。

13、土质边坡采用机械由上至下开挖,但在靠近边坡0.5米范围内必须用人工刷坡,按设计坡比整平边坡;凡不能使用机械直接开挖的石方,边坡必须采用光面爆破;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审批,严禁采用洞室爆破。若爆破设计未经批准,擅自爆破造成对边坡损害,引起边坡滑坡或留下边坡不稳定的后患,除要求作业单位自费采取工程措施稳定、处理边坡外,情节严重的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10000元。

14、土石方的开挖应采取从上到下,循序渐进的方法施工,边坡上的险石、危石应及时清理干净,挖方边坡坡度、平顺度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所致欠挖及超挖均需施工单位自行恢复至设计要求。违反者,情节严重的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5000元。

15、路堑开挖边坡应平顺美观,严禁超挖、欠挖,超挖部分应自费用护面墙的同级材料填补,情节严重的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并课以罚款500~3000元。

第十六条、涵洞及通道工程:有以下情况的,除返工外,追究责任单位500~4000元经济处罚。

1、未严格按照测量放样及几何结构尺寸施工的,造成损失的。

2、外观难看、线条不顺,错台错缝现象严重的、表面有蜂窝、麻面、砼振捣不实。

3、违反监理程序施工,无特殊原因,造成项目损失的。

4、违反规定向结构砼里面私自掺加片石,形成质量及安全隐患的。

5、使用不合格模板施工,造成结构尺寸受损、影响交工质量的。

6、偷工减料、私自降低砼及砂浆标号,影响交工一次验收合格的。

7、不按规范进行台背回填,如没有划线、填筑厚度过大或填料不合格造成返工整改的。

这其中主要是针对管理人员以及工程质量等不同的问题都有着非常详细的具体的追究责任的方法。当然,整个工程质量相关管理人员是必须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的,但是施工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引发的工程质量,大多数的情况下都会进行罚款并且责令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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