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非诉讼 >调解谈判 >

故意伤害轻伤派出所调解人还没出来

故意伤害轻伤派出所调解人还没出来

故意伤害轻伤派出所调解人还没出来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为朋友咨询一下故意伤害轻伤派出所调解人还没出来是怎么回事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之罪。违法和犯罪所造成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是必须追究的。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双方和解,有可能不起诉或判缓刑。
  可能的情形如下:
  1、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刑事拘留,或给双方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后,

检察院通过审核案件,认为双方认罪态度好、且彼此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深而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为,双方达成民事和解、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而作出罪名成立免于处罚或罪名成立从轻处罚的判决。
  所以,法律的原则,即便你们双方和解,但是毕竟你们实施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还是必须的。不然就无法警醒你们,更无法震慑其它有犯罪意图的人,让其充分知晓犯罪的代价;
  因为只有违法或犯罪必究,才能让法律起到保护公民 法人 人身财产权利 打击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与作用。
以上是故意伤害轻伤派出所调解人还没出来为什么的相关解答 谢谢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eisusong/tiaojietanpan/7j0ek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