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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的赔偿标准

采光权的赔偿标准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采光权受侵害的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仅一些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涉及,实践中,各地法院对采光权赔偿标准也不同,具体数额的确定总结有三种计算方法:

采光权的赔偿标准

第一种是先确定采光权侵害的面积,然后根据公平原则、地方商品房均价、经济发展水平,再参照其他城市的补偿数额,确定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两项相乘从而得出最终的赔偿数额。

第二种方法是按照受害方因住屋阳光被遮后,以多用的照明、取暖电费为基准来确定赔偿数额。

第三种是针对房屋价值的降低,以采光权受侵害前后房屋市场价格的差额作为计算采光权受侵害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时间的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目前判断采光权纠纷是否构成侵权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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