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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一般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一、一般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一般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1、当发生以下情况,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子收回:

(1)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的义务;

(2)子女未按赠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严重侵害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的名字,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

2、房产赠与的形式有很多,在规定情况下,双方可不缴交个人所得税。比如产权人死亡,法定继承人依法取得产权,或者产权人无偿将房屋产权赠与配偶等等。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时,双方应向当地的房管局提供相应的材料,其中包括房产证明材料、关系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公证书、无偿登记证明书以及房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对于不满足免税条件的受赠人,需要根据交易价格缴税,但如果交易价格远低于市价,就必须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就该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品价格高,然后再根据评估价缴税。

房产赠与后,若受赠方需要将房产转让出去,需要支付的所得税计税标准应是,本次交易价格减去购房原价,再减去受赠方在办理赠与手续时缴交的税费,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如果子女没有履行好抚养父母的义务以及严重侵害了父母的近亲属的话,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赠与的房产的,具体方法上面也有详细说明,所以在过户房产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此外还拓展了关于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有需要的可以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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