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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借名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借名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屋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3、在法律上,借名买房中存在着诸多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借名买房是借助他人的名义进行买房,实际上房子是归实际的出资人所有的,但是借名买房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登记买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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